托管模式可能是一種很好的模式。在這種模式下,中小企業的國際物流工作由原正規國際物流企業的高級員工負責。在這種模式下,中小企業不需要聘請任何專業的國際物流人員,將代理人員作為企業員工與中小企業的內部生產、銷售、采購、供應商和收貨人直接聯系,全面負責企業的物流工作。從而實現專業人士的專業理由。
首先,物流管理人員根據中小企業的業務運行邏輯和國際物流需求設計方案和流程,根據需要使用不同的物流產品,確保物流運行的專業性和合理性。然后,管理人員根據市場情況選擇合適的物流企業。這樣做的好處是,中小企業不需要占用其他部門的人力來負責不熟悉的國際物流事務,也不需要建立專門的國際物流團隊。它不僅可以節省勞動力成本,還可以由高級物流人員使用。
根據客戶的經營狀況和物流需求,首先在貨物運輸前從供應商處獲得所有采購的產品清單,提前對產品進行稅號分類,查詢監管條件,查看是否有法律檢驗產品,需要哪些清關文件,防止港口文件不完整,無法清關。
然后,根據國際物流鏈路長的情況,確定國際貨運代理、當地報關銀行及其合作團隊和跨境倉庫供應商需要完成整個物流工作。由于涉及國外提貨,國際貨運代理需要選擇在提貨地有直屬公司,而不是通過代理合作協議約束合作公司。
鑒于貨物數量少,最終選擇規模不大,國際排名在10到20之間,保證了運營能力和質量,同時規模貨運代理也可以提供空運、鐵路、倉儲各種國際物流產品,一旦客戶有相關需求,無需尋找新供應商,也可以根據優先級,有效調動貨運代理公司內部資源,獲得優質服務。
當然,這種模式也有相應的局限性,但并不影響其發展前景。